「爸爸,細佬打我啊!」
「佢唔畀我玩玩具!」
「家姐,講大話!」
係咪日日都聽到以上對白呢?
經常聽人講「你係家姐,應該讓細佬」,「家姐讓細佬」係天經地義,但事實真係如此,大一定要讓細?
傳統觀念「大讓細」,因為大嘅就成熟一點,細嘅未懂事。有部份父母認真處理,希望「兄弟鬩牆」事件釐清,但係大嘅有大嘅道理,細嘅亦有道理,大家都有道理,結果好有可能「誤判」。被冤枉嘅一方覺得爸媽偏心,今次僥倖過骨嘅一方覺得呃得到一次,下次故施重技。又或者父母一句「大家算啦,大家錫返啦」。看似平熄事件,但原來大家內心依然不滿,結果係蘊釀緊下一輪嘅「大戰」。
咁大人應該點處理手足間呢種爭執?試下「把孩子的事留給孩子」。美國有學校研究指小孩兩歲開始,就已有基本的辯論能力,將孩子嘅事留俾佢哋處理,除咗可以令佢哋親自解決雙方問題、修好關係,更可以訓練出孩子嘅說話技巧、表逹能力。方法係:
每個人輪流講自己嘅睇法,呢個階段除咗說話嘅人可以發表想法,其他人只能聽,不能開口。
說話時,要將自己嘅感覺說出來。
雙方開始協商。
協商唔單只係解決當天嘅爭執,仲要商量以後遇到類似情況嘅解決之道。
不准讓任何一方,要「無大無細」,無分大與小。
爭吵完後,雙方向父母會報結果。
孩子學到:表達情緒、同理心、解決問題、道歉、接受道歉及溝通協商。解決紛爭過程中,最重要係傾聽他人及表達自己嘅情緒,咁先唔會淪為無意義嘅攻防戰;每個人嘅意見、個性都不同,反覆練習,讓孩子去親自處理人際關係問題,學習人與人嘅相處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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